政务服务
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
2024-09-09 17:51:19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13号(关于防止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波兰的禽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波兰的相关禽产品要严格检疫检测,经检疫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2024-09-06 16:15:59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纸盘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8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纸盘(Certain Paper Plate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1039.0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不适用~1039.05%
2024-09-03 16:50:16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坦桑尼亚葵花籽饼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坦桑尼亚输华葵花籽饼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坦桑尼亚葵花籽饼进口:
2024-09-02 14:49:47五部门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
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称,将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通知及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4-08-28 17:56:45关于中国海关和洪都拉斯自由贸易协定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公布。
2024-08-28 17:24:49海关总署简化优惠贸易安排项下经第三方运输货物单证提交要求
为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各项优惠贸易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简化从出口国(地区)途经第三方国家(地区)运输进境的原产货物享惠单证提交要求
2024-08-26 14:51:18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鲜食甜瓜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洪都拉斯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洪都拉斯鲜食甜瓜进口。
2024-08-26 14:48:5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8号(关于进口越南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椰子进口。
2024-08-23 15:47:16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7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2024-08-16 11:54:14海关总署 启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有变化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工作,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海关总署启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功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2024-08-15 10:00:35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4号(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
2024-08-15 09:55:58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3号(关于进口所罗门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所罗门群岛卫生和医疗服务部有关所罗门群岛输华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所罗门群岛养殖水产品进口
2024-08-09 17:07:14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2号(关于进口所罗门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所罗门群岛卫生和医疗服务部有关所罗门群岛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所罗门群岛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4-08-09 17:03:36海关总署关于防止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该州的禽肉等有关货物,须经海关查验并逐批开展新城疫的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放行。
2024-08-07 15:52:01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101号(关于防止希腊蓝舌病传入我国的公告)
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4-08-07 10:31:41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99号(关于防止罗马尼亚小反刍兽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4-08-07 09:20:51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98号(关于进口吉尔吉斯斯坦鲜食核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水资源、农业和加工业部关于吉尔吉斯斯坦鲜食核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吉尔吉斯斯坦鲜食核果进口。
2024-08-05 18:14:40驼铃云:最近,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调整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及其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措施。
2024-08-01 10: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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