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需注意价格方面的规范申报
发布时间:2023-09-26 17:37:41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企业在向海关申报、传输数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价格方面的规范申报。
商品价格申报上,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商品价格:必填项,需填报商品实际成交价格,包含非现金抵扣金额。
运杂费:必填项,需填报不包含在商品价格中的运杂费,如无则填写“0”。
非现金抵扣金额:必填项,需填报使用积分、虚拟货币、代金券等非现金支付的金额,无则填写“0”。
商品价格包括非现金抵扣金额,在开展促销过程中也需要进行填写,漏填可能导致漏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