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16:31:55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2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三)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日
内容转自海关总署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