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新业态主要法规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9 17:32:42
2020年起,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外贸新业态的发展,以下是国家及其他机构推出的内容:
2020年5月20日,外汇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
2020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
2022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1日,国务院《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
2022年1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
2020年5月20日,外汇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
外汇局2020年下发《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为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提供外汇结算便利。
1.提高结算时效,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结算渠道。
2.降低结算成本。新的政策为企业节省了不少资金成本。
3.支持个人从事新业态贸易结算。
4.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加入新业态。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
2021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基金方式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服贸基金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给予支持的服务贸易引导基金。以海外仓为例,海外仓是跨境电商重要的境外节点,是新型外贸基础设施,也是带动外贸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目前,我们国家海外仓的数量已经超过1900个,总面积超过了1350万平方米,业务范围辐射全球,其中北美、欧洲、亚洲等地区海外仓数量占比将近90%。通过服贸基金整合资源、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以基金方式支持海外仓专业化发展,催生更多海外仓企业主体或公共海外仓,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多元化、便捷化、服务化的海外物流仓储发展模式,可为跨境电商和传统贸易发展提供更多服务和助益。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展现。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简称“服贸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的批复(办〔2016〕2998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商务部与招商资本按照“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场方式运作、专业机构管理、风险可控”原则,于2017年设立的国家级产业引导投资基金。
今年3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商办财函〔2022〕47号),旨在充分发挥服贸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拓展企业和项目融资渠道,做好跨周期调节,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发展。
与跨境相关的主要内容有:
1.推动地方相关基金及社会资本加强与服贸基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投资力度
2.支持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
3.支持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借船出海;
4.支持跨境物流服务商发展壮大,促进国际物流体系建设。
5.引导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创新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去”。
2022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2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以跨境人民币开展外贸新业态业务。
1.将支付机构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可以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跨境交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海外务工人员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薪酬汇回等业务。
2.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三反和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和支付机构应进行交易真实性审核,包括市场交易主体管理、建立市场交易主体负面清单、单笔交易限额设定、交易电子信息采集和使用、反洗钱以及事后核查等。
2022年1月11日,国务院《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
2022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提出了15条措施助力外贸发展,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其中“新培育一批外贸创新发展试点”中,重点提及“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地区),支持创新发展离岸贸易”。
1.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在近两年疫情冲击之下,为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国家出台了一揽子举措,其中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尤为引人瞩目。至今全国已有132个综试区,形成覆盖各级省、自治区,地级市以上覆盖面达到45%的全面联动发展格局。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我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已成为衡量各国自贸港(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其发达与否,与该区域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营商环境息息相关。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不仅有利于聚集全球资金和大宗商品交易,吸引境内外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入驻,提升区域竞争力;从实践上看,也是建设国际性资金结算中心与金融中心的重要路径。目前,山东、广东、海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的自贸港(区)已获批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资料内容源于网络)